第二十七章 狗咬吕洞宾_公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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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狗咬吕洞宾

  千千公关先生!

  提起赵洪磊,战逸非就显得有些反常。尽管方馥浓已经拿出了滕云的质检报告,老板的热情度仍旧不高,别管这些,你要真的闲得发慌,不如想想怎么把滕云给我挖过来。停顿一下,战逸非补充说,他是一个很正气的人,公司里到处都是无耻混蛋,需要这样一个正气的人。我很欣赏他。

  战逸非说完最后一句,抬脸看了方馥浓一眼,他该是正在发烧,两颊白中带绯,犹似桃花。一双眼睛倒是坚定不拔,可见对滕云是多么赞许有加。

  方馥浓面带微笑,语气却有些泛酸地说,啊哈,你的欣赏也包括“床伴”的附加条件吗?

  “说了,作废了。”战逸非瞥他一眼,又低下了头,“过一会儿,有一个人会向我发起视频会议,他对觅雅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我需要你也在场。”

  战逸非咳得更厉害了,看来确实病得不轻。他总算完成了公司logo,这会又修改起一个ppt。

  “你看上去不太好,没去医院看看?”方馥浓刚从amy这儿知道战逸非几天没来公司,还以为身娇体弱的富二代在家卧床休养,没想到竟是埋头工作。

  “一点点感冒就去医院,也太小题大做了。”

  战逸非趴在床上,屁股微撅,光着脚。他穿的是一身可以随时见人的正装,所以臀部的线条在合体裤装的包裹下,显得格外诱人。方馥浓不由把视线挪向了那里,单纯从审美角度,他也很喜欢战逸非的这个部位,胯窄,窄得利索,臀型圆润饱满,臀峰高度适宜,兼具性感与清纯。

  女厕所里发生的事情并非只让战逸非反省自诘,方馥浓到家以后,也是辗转反侧,百思不得其解。毫无疑问,如果当时条件允许,换个地点或者时间,他会直接上了战逸非。他没法不去想象,那样两条长腿挂在自己腰上摇摆,这样一个美人躺在自己身下呻吟,该是何等*。

  任何事情,任何笙歌夜醉、儿女情长的小事,一旦玩过了火,玩过了界,就比兵戎相见还危险。

  方馥浓到这里时就已过了晚上十一点,又陪着战逸非等了两个多小时,才见到那个对觅雅至关重要的人。

  旅居美国的华人创意大师,夏伟铭。

  方馥浓对这个男人了解不深,还是因为知道自己将从事pr的工作那会儿,特意找人摸了摸时尚圈那些大牌的底,为的是有备无患。如果早知道是这个时尚圈里著名难缠的安德鲁·夏,他会再多做些功课,把他祖宗三代碑阴上的刻字都调查清楚。他现在只知道,这个男人连续三年获邀担任戛纳广告设计展评审,并在美国罗德岛设计学院担任客座教授,他是享誉全球的设计大师、时尚教父,为多家世界一流的企业提供品牌咨询服务,偶尔也担任娱乐明星的时尚顾问。

  战逸非已经从床上起来了,把笔记本放在了书桌上,坐姿端正,神情忐忑,活像个等待老师检验功课的学生。

  比约定的时间又迟了四十分钟,凌晨两点四十分时,姗姗来迟的夏伟铭才坐在了电脑前。身材微微发福,长相倒还端正,穿着件宽松的蓝色汗衫,已被汗水浸出深色,“对不起,迟了一会儿。”脸色潮红,气喘吁吁,他喘了两口,笑着说,“我习惯在工作之余做些运动。”

  选择这个时间在网上碰面,因为迁就夏伟铭人在美国。战逸非咳了两声,对于对方迟了四十分钟毫不介意,表示要马上开始会议内容。

  四旬开外的年纪,却一头刻意漂染的人工白发,方馥浓在杂志上看见过这个人,显然杂志上的男人更有气质些。从视频里可以看出,夏伟铭所在的这间房间拉着帘子,开着灯,似乎这位蜚声国际的创意大师颇为注意个人*,即使白天也不喜见光。

  “不要叫我夏先生,叫我安德鲁。”

  方馥浓坐在战逸非身边,看着视频里的夏伟铭满嘴跑火车,他不时冒出一些生僻复杂的术语、一些夹杂各国语言的句子,也不时报出一些自己服务过的企业名字,都是能吓死人的时尚大牌。

  战逸非在澳洲留学,英语是很好,但也仅限于英语。每当夏伟铭用法语、西班牙语、或者柬埔寨语与他交流的时候,他就不得不打断思路,向对方请教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而每当这个时候,夏伟铭都会露出相当鄙视的眼神,惊呼一声:mygod!常识是人类的守护神,是灵感的泉眼!年轻人,把*的时间省下来,多读点书,好吗?

  “对不起……”战逸非很尴尬,每次夏伟铭这样毫不留情地指责他的无知,都让他很尴尬。他不自然地躲着对方鄙夷的目光,又剧烈咳了几声,说,“我本来以为觅雅的大片会在阿姆斯特丹取景拍摄,可是昨天你的助理告诉我只是在室内搭设摄影棚……我想既然这样,在上海还是在阿姆斯特丹区别就不太大了,因为产品即将上线,是不是可以加快进度就把拍摄地点定在上海……”

  “不可能,也不可以。”对方的建议并非毫无道理,可夏伟铭却拒绝得斩钉截铁,拒绝的理由有些盛气凌人,也荒唐得难以令人信服,“上海太土啦!整座城市都透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土气,就算只是在室内,这种土气也会影响我的灵感迸发。阿姆斯特丹就不一样,有风车、船屋、还有梵高博物馆,非常洋气,充满了令人陶醉的艺术气息。这是我已经决定了的方案,如果你不舍得花钱,就随便去街上找个小设计公司,别来浪费我的时间。”

  “我不是这个意思……好的,就听你的。”战逸非深深喘了口气,连日高烧与长时间工作的疲劳让他病容憔悴,状态堪忧。

  “我的主要团队成员都要随行去荷兰,人也不多,七八十个,还有两个负责照看我的托比,机票、住宿还有出行补贴都由觅雅负责。”托比是他养的一条萨摩耶,夏伟铭皱着眉头,再次发难,“还有,我当时建议的形象代言人是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为什么现在换成了唐厄?”

  “我确实希望将觅雅这个品牌推向国际,但考虑到任何一个时尚品牌成立伊始必须先立足于本土,所以我想借助唐厄的偶像影响力,先在国内造势……”

  “好吧,唐厄是混血儿,总比一般的中国人要洋气,勉强也可以用……”停了停,夏伟铭又夸张地叹起气来,“可你这个logo绝对得换!这个logo太土啦,花型太小家子气,毫无设计感,再古板无知的保守主义者也容忍不了这样的平庸……”

  “这是我哥哥在公司时确定下来的东西,已经在各大媒体上做了推广,现在再做调整似乎不太合适……”

  夏伟铭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你既然三顾茅庐请我过来,就是要我为觅雅重新包装,重新定义她的品牌文化,可你这个也不同意,那个也不愿意,我们这次合作还有什么必要?”顿一顿,他以目光一指对方的左耳,“你看,你就很土。别以为戴着钻石耳钉就会让自己洋气,你的土是骨子里的,血脉里的——”

  方馥浓把笔记本拨转过来,对向了自己。

  眼前突然出现了另一个男人,夏伟铭皱眉,问:“你是?”

  “饿是你一个村儿的,民根儿。”方馥浓一开口就是陕北话,笑得眉眼勾人,“一阵子么见,你抓蓝又灰哩(你怎么又傻了)?”

  夏民根是夏伟铭的本名,他出生在甘肃,七岁跟着再嫁的母亲去了台湾,后来才去了美国。

  这个男人最不愿被提及自己的出身,脸色一下就变了。

  “挪一下你的镜头,让我和你身后的女孩子打声招呼。”方馥浓说着就贴近了笔记本,放开声音说,“hi,sweety!isawyouhidingbehindthecurtain(嗨,甜心!我看见你躲在窗帘后面).”

  在镜头看不见的地方果然传来了女孩子的笑声,还不止一个。

  视频里的男人眉头拧得更紧,似在问:你怎么知道?

  “你现在并不在美国,你在阿联酋,还是毛里求斯?”对方的两手交错放在桌上,方馥浓用目光指了指他腕上戴着的手表,战逸非没注意到那小小表面上距北京时间四个小时的时差,夏伟铭自己也忘记了。

  夏伟铭青着脸,咳了一声,“毛里求斯……”

  “这就对了。”方馥浓微微一笑,“度假胜地,希尔顿酒店,晚上十一点还在运动,没理由不是找了几个洋妞来陪。”

  夏伟铭脸色更差了,沉着声音说,“你是谁?我刚才在和战逸非对话——”

  “我本来不怀疑你的能力,只是怀疑你的敬业精神。但现在我认为你根本没办法胜任觅雅的工作。人的一生会面临太多的起伏,成功可能只是暂时的,一个连自己的本都忘记、连自己的根都唾弃的人,总有一天会因为飘得太高而摔得太重。所以,面谈到此结束,你被pass了。”

  还没等那边出声,方馥浓就关掉了窗口,合上了笔记本。

  处处忍让已到了极限,战逸非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但笑过之后,他就发了火。

  “你他妈知道我求了他多少次,他才答应担任觅雅的品牌顾问吗?!你——”战逸非咳嗽加剧,脸涨得通红,似乎还想说什么,但因为喘不过气了只得暂且作罢。

  对方看着实在不妙,方馥浓伸手去探这家伙的额头,手指一触,吓他一跳。

  烫得惊人,只怕烧到了四十度。

  “手拿开!别碰我!”战逸非全不领情地一抬胳膊,将这一腔关心与好意全挡了开,又低头猛咳起来。

  “你该不是还在为那天女厕所里的事情生气吧?”才碰一下就那么大反应,方馥浓只觉好笑,那天自己不过是顺应老板的意思,始乱终弃的明明另有其人。

  “是的!我就是对你很不满,你太自作主张,也太没上下级的观念!”自从接手了觅雅,他渐渐发现这个过亿资产的公司里隐藏了太多的问题。接二连三的烦心事太多,从提及赵洪磊开始他就不愉快,这会儿更是借题发挥,彻底地火了。战逸非往床上一坐,拍了拍自己的大腿,“你今天要么就脱了裤子坐上来,要么就闭嘴滚出去!”

  方馥浓摇头,伸手去扶他,“你看上去太对劲了,我得马上送你去医院……”

  抬手将对方推开,又骂:“你别以为碰了我就能对我的处事方式指手画脚!你他妈是员工,我才是老板!别说‘指交’根本不算什么,就算我真他妈让你插了,你也不过是我找的鸭——”

  适时住了嘴,可方馥浓已经被惹毛了。“好!好的!”他努力挤出笑容,维持自己的风度,“我现在就走。”

  掉头就走,心想:狗咬吕洞宾,如果不是为了那两千万,谁他妈在你这儿受闲气!

  待大门“砰”地一声关了上,战逸非阖起眼睛,急匆匆地大口喘着气。他觉得自己的肺已经被咳裂了,嗓子像吞了炭般疼,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打算去给自己倒一杯水——

  水杯陡然落地,眼前一黑,紧接着便倒向了地面。

  即将昏迷前他想起了小时候。小时候他也曾身处同样举目无依的境地,他一脚踩空,从狭窄漆黑的楼道上摔了下来,昏迷了两个小时后自己醒了过来,手脚可以动,好像是没受伤,可偏偏就是爬不起来。他喊了几声“妈妈”,可他的妈妈为了养家糊口正在外奔忙,邻居似乎也都不在。

  眼窝里含着滚烫的泪水,六岁的男孩一个人躺在又冷又湿的水泥地上,看见墙壁的角落里缠着蛛网,天花板摇摇欲坠,仿佛随时可能砸落在他的脸上。

  或许每个人的童年都会遇见这么个人,回忆起来除了一片朦胧,还有无尽的美好的遐想。你记不得他的长相、声音,你记不得关于他的一切,但就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让灰暗变作金黄,让沉闷宛若音籁。

  那个人把他抱了起来,背着他拾级爬梯。那个人似乎也不是成年人,老旧的楼梯被他踩出吱嘎吱嘎的声响,还夹杂着轻轻的喘气声。那个人把他放在了自己家门口,看着他走了进去,谢也不谢一声就关上了门。

  “妈……”烧得迷迷糊糊的战逸非想站起来,手往地板上一摸,便被玻璃碎片划开了口子。

  彻底昏迷前他感到一个人走近自己,将自己抱了起来,抱出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翻译的那句太简单了,其实全无必要,但是...群里有几个小伙伴的英语真是让人捉急啊,别回头,就是说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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