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一千名将军!其疾如风,侵掠如火!_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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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一千名将军!其疾如风,侵掠如火!

  第221章一千名将军!其疾如风,侵掠如火!万民拥戴,除寇英雄!

  “快看,真的是援军!”

  “援军来了.”

  “是那无敌的骑兵!!”

  原本悲伤的百姓们,突然像是看到了希望。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有耳闻。

  那是一支令倭寇们闻风丧胆的骑兵,人数不多只有一千人,却能追着倭寇满地跑。

  谁也不知道那支骑兵是哪位将军麾下,但是.他们来了!

  他们来了!

  慈溪城有救了!

  李将军有救了!

  百姓们有救了!!

  “这哪里是骑兵部队,分明是将军部队啊”

  慈溪知县看着远方那一千骑,不由惊呆了。

  那一千骑士兵们,人人穿着都是全身包裹性的光明铠。

  那都是将领才能穿的盔甲啊!

  在明朝,普通士兵穿着都是布面甲,布面甲防护力很差,最大的优势就是便宜。

  甲片硕大节省了铁料,又不要凿孔穿条,节省了人工,在牺牲防护力后,用最经济最实惠的方式换取一些防护力。

  这样的甲胄,根本无法抵御刀枪和火器,远不如将领身穿的光明铠、罩甲、锁子甲等甲胄。

  而李逍的骑兵部队,则是人人穿着将军的甲胄光明铠。

  用来区分将领的区别,那就是普通士兵穿着是黑色铠甲。

  而将领级别穿着银色铠甲。

  李逍、汉王朱高煦、永安郡主朱凝云三人穿的则是至臻金色铠甲,肩膀上有龙头,铠甲后红色披风,威风凛凛!

  这就是生产力提升带来的的结果,北平府有钢铁厂,加上更加先进的钢铁提炼技术,钢铁产量得到数倍的提升。

  加上更好的锻钢技术,知府税收充足,才能将骑兵部队,人人装备上这样的甲胄。

  这样的甲胄能有效的抵御刀剑、箭矢、火器的伤害。

  “难怪这支令倭寇闻风丧胆的骑兵如此强悍,人人都是将军!你们看,他们人人都是将军!!这是一千名将军组成的所向披靡的骑兵!”

  此时,随着那支骑兵的靠近,百姓们也纷纷看出了端倪,惊得目瞪口呆。

  不少书生登上了城头,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心生敬畏。

  百无一用是书生,在这种危急时刻,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才能体会到,边疆将士们的重要性。

  “老夫要记录下这一刻,快快拿笔墨来”

  一名五十多岁的丹青好手,想要纪录下这一刻。

  他吩咐自己的学生,速拿来笔墨纸砚,就在这城墙上开始临摹眼下恢弘的场面,双方即将交战的场面!!

  “拿我纸笔,本公子要为此情此景,题诗一首!”

  更有不少文人墨客,要用诗词记下眼前这震撼人心的一幕。

  在危难之际,有人站了出来,何等震撼!

  他闭目冥思,灵感炸现。

  很快就想出了绝好的诗词,忍不住大声朗诵:

  “乘马扬鞭出战场,雄阔河山尽展眼。铁骑疾驰风吹面,刀光剑影荡寇患。”

  又一名书生也是有感而发:

  “日出东海战未休,烽火连天报胜由。破敌千里功归来,壮心不灭战不休。”

  书生们纷纷开始题诗,写下这一幕。

  城墙上的人们转悲为喜,欢呼跃雀,盯着远方那铁骑!

  “大家快看,为首的三人好威风啊,身穿金甲,一人手持长戟如项羽在世,旁边二人手握长剑,威风凛凛!”

  “这支骑兵简直令人震撼,如孙子兵法所言,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果真如此,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拿剑的将军旁边,似乎是一位女将,巾帼不让须眉!”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随着铁骑的靠近,百姓、文人、官员隐约看清来者的相貌。

  一名妙龄女子喊道:“为首的那拿着剑的男子好俊俏啊,若是能嫁与他,该是多幸福的事情。”

  旁边不少妙龄女子也看清了相貌,惊讶喊道:“哇,好俊俏的将军,我也想嫁给他,哪怕是当妾室也心甘情愿”

  另外一名书生鄙夷道:“别想了,此等英雄人物,岂是你们能配得上的。”

  一名官员道:“没错,才子配佳人,你们看旁边那位女将军,相貌倾国倾城,冲锋在前,乃女中豪杰,恐怕才是那将军的眷侣。”

  一听这话,妙龄女子们略显失望,指向了一旁拿戟的金甲将军道:“那个将军也不错呢.”

  百姓们道:“那将军倒是可以试试”

  突然之间,一名书生突然似乎是认出了李逍,惊讶大喊道:“天哪!是他,原来是他!!!这就说得通了,那真是英雄盖世!”

  有百姓急忙问道:“谁,你知道那人是谁??”

  那书生激动大喊道:“大明李青天!大明永乐公!北平府知县大人!鄙人有幸去过北平府看到了那场电影,深深被李青天所折服,无比崇拜,原来是他!!”

  “大明李青天!!”

  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他们虽然没见过,但是略有耳闻,是一个风云人物!!

  “难道大家不知道吗?五年前十五万大军在漠北迷路,就是这李青天一千骑兵深入漠北,将十五万人带回来,后来又奉天靖难,讨伐朝廷奸臣,得以受封永乐公!”

  一名书生激动的喊道,那李逍早就是他心中所崇拜的人!

  “原来是永乐公!大明李青天!”

  “当年他一千骑救回十几万的士兵,如今又是一千骑来拯救我们整个城的百姓!”

  “拯救万民于水火,此乃英雄!盖世英雄!!!”

  无数百姓心生希望,心生澎湃的喊道。

  虽然双军还未交锋。

  而且倭寇的人数比李青天带来的骑兵多两倍。

  但是没有人认为李青天的那一千骑会败!

  “李青天!!”

  “李青天!!”

  “李青天!!”

  无数百姓在城墙上呼喊,声音贯穿苍穹!

  城外远方树林下。

  朱允炆看到李逍的骑兵在关键时刻赶到,激动的跳了起来。

  太好了,来的太是时候了!

  永乐公李逍简直是掐着点登场的吧!!

  这一幕拍成电影,简直是震撼人心!!

  他已经能想象到。

  当这部电影上映后,将会引来多么大的震撼!!

  先有百姓在城下求饶的悲情画面。

  守城将领面临两难的选择,开门或者是不开。

  可最终。

  守将李景隆为民开城门,带着大明将士们,用生命构筑成一堵墙,死死的拦去了倭寇的去路,让百姓得以入城。

  然而,出城的一千士兵,成为了孤军。

  他们却没有后退一步,血战到底,拼死杀敌!

  就在将士们即将覆灭,慈溪城马上就要陷入危急之际。

  英雄登场!!

  这一幕幕的场面,简直就非常符合拍成电影。

  而且,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这是真实的英雄登场场面,现场直播,没有彩排!这才是最震撼人心的!

  这样的场面,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一次。

  如果能记录下来,必将流传千古!!!

  “快!摄影机快拍!!”

  朱允炆兴奋大声,指着远方的李逍:“对准永乐公拍,镜头给足。”

  旁边的助手道:“朱导,您不是说小点声吧,以免迎来倭寇。”

  “小个屁啊!!”

  朱允炆眉头一皱,没好气骂道:“永乐公都来了,咱们那还有危险吗???”

  “啊对.”摄像师扛着摄像器对准了李逍。

  “太远了,太远了啊!”

  朱允炆直接拿过摄像机,朝着战场中央跑去,他要自己去拍摄,一边跑一边喊道:“你们两个在我身边保护我”

  就如此,

  朱允炆化身战场记者,扛着摄像机直接冲到了战场的边缘

  而此时,

  镜头中的李逍等人,当真是威武盖世!

  一千骑兵对着三千倭寇冲了过去,丝毫没有犹豫的。

  而那些倭寇显然脸色都变了,这不就是这段时间到处追杀他们的魔鬼么。

  “来了,他们又来了,八嘎!!”

  “混蛋,他们怎么阴魂不散啊。”

  “只能跟他们拼了,杀呀!”

  倭寇首领小谷野煌大喝一声,这帮人犹如困兽之斗,拿着武士刀,或火枪、弓弩攻击过去。

  反观李逍的骑兵。

  速度极快,队形整齐,纪律严明。

  所有的动作几乎都是整齐划一。

  随着队伍冲入,一千人的骑兵队自然而然的分成了十小队,略过这些倭寇的边缘,随后直接略过去,并没有发动攻击。

  就当城墙上的百姓,和朱允炆都有些疑惑的时候。

  他们突然发现,李逍骑兵在奔跑的过程中,丢了一些不明物体到倭寇的军队中。

  原来,李逍骑兵第一轮攻击,并不是直接上。

  而是通过快速骑马接近,扔手榴弹,然后迅速避开。

  “投弹!”

  汉王一声吩咐后,率先拉出手榴弹的引线,然后猛地一抛,他的力气很大,直接丢到了最里面的人群中。

  李逍和朱凝云两人扔的手榴弹,则是比朱高煦还远。

  其他骑兵也纷纷拉开引线,投掷手榴弹。

  这投掷手榴弹的动作,在军队中一直在训练,之前用的都是模型,这次是上真家伙了。

  这次出海,李逍带了很多火药和火器。

  之前有燧发枪,手榴弹几乎没怎么用,但现在燧发枪弹药用完了,手榴弹刚好就能派上用场。

  一千骑兵分为五队,速度极快,呼啸而过。

  在空中抛下无数手榴弹。

  随着那手榴弹落地。

  砰砰砰!!!

  砰砰砰!!!

  巨大的响声不停响起,硝烟弥漫战场。

  “啊古桑,这是什么啊,为什么会炸,啊.”

  “啊啊啊,救我,救我”

  “黄桑,我想念故乡的樱花了.”

  “救命,我投降..啊.”

  仅仅是一轮投弹,便让倭寇伤亡惨烈无比,哀嚎声不绝于耳。

  手榴弹在倭寇群中炸响,爆炸产生的强大冲击波,让人震耳欲聋,双眼发黑,残肢断臂横飞

  这一轮的骑兵投弹,直接消灭了接近八百的倭寇。

  剩下的倭寇们也处于愣神的状态,已经被炸蒙了。

  “杀!一个不留!全部除掉!”

  李逍对这些倭寇没有丝毫同情,想到他们在大明做的事情,只想将他们全部杀光。

  “杀!一个不留!”

  朱高煦手握长戟,领着骑兵冲了进去。

  “将士们,随我冲锋!”

  朱凝云高举云中剑,也喝了一声,领着她率领的那一百骑兵冲进去。

  李逍也带着骑兵冲了进去。

  将士们拿出背在背后的大刀。

  此刀乃是一体铸成,厚重扎实,重达十几斤,坚硬无比,刀背直线,锋刃呈现流线,刀柄略长,后面一圆环系着红布。

  这红布并不是装饰品,也是有作用的,以将红布绑在手上可以防止脱落,可擦拭血液,或者当做临时绷带。

  同样,也能激发士兵们心中如火的血性。

  这就是李逍为军队特别打造的军刀。

  一种被后世实践过的好刀!

  李逍本来打算用戚家刀,后来同时打造出来后,发现这种大刀用来劈砍敌人,效果更好!

  大刀抽出,十队骑兵从各个方向冲杀进去,如入无人之境。

  厚重的大刀一刀砍下,倭寇们用武士刀根本无法抵挡,十几斤的大刀的惯性,加上特殊的钢铁,一刀就能将武士刀砍断。

  一刀若是砍到脑袋上,那就是血洒当场。

  “热血儿郎,精忠报国!杀杀杀!”

  将士们大喊,挥舞手中大刀砍杀。

  倭寇们应声倒地,杀的人头滚滚。

  朱高煦冲入敌阵,杀的兴起。

  他天生神力手中大戟重达七十多斤。

  每一次挥舞都是呼啸的破空之声。

  倭寇直接被斩杀,一戟两段。

  戟乃百兵之霸,想要挥舞这种武器没有体力和力量根本不行,也就朱高煦能挥舞得动。

  而剑乃百兵之君,但却并不适用于战场。

  不过高超的剑术和强悍的体魄能弥补这个缺点。

  李逍和朱凝云手持利剑,十分飘逸,快如鬼魅,每一次刺去都让一个倭寇的脑袋出现一个血窟窿,应声倒地。

  刀乃百兵之王,整个冷兵器时代,刀的应用最为广泛,甚至在抗倭战中,依然有“大刀队”这种使用战刀进行战斗的部队。

  具有劈、砍、斩、扎、按、扫、挑等多种使用方法的刀,用起来可谓变化无穷,攻防兼备。

  刀挥舞起来势如猛虎,且易于掌握,普及程度高。

  这就是李逍普及士兵用这种大刀的缘故。

  剩下的所有骑兵都是挥舞‘大明刀’砍杀敌人。

  “永乐公,您打造的这大明刀果真不同凡响啊,今日上阵杀敌,便发现它的厉害之处。”

  张武拿着刀冲杀过来,看向李逍喊道。

  “过奖过奖!”李逍笑道:“今日第一次肉搏战,将士们表现的都不错,平日里的训练没有白费。”

  说着,李逍大喊:“众将士听令,全力砍杀,每斩杀一倭寇赏白银一两,斩百人,功勋提升一级!”

  李逍在军中定下了规定,三十六级功勋都可凭借战功获得,普通的士兵,也能凭借战功当上大将军!

  听到这话,

  原本杀敌的将士们更加的兴奋,杀敌更得劲儿了。

  “这支明军太强了,逃了。”

  “西八,难怪他们能占据倭国”

  “逃吧,逃吧,不逃都得死”

  几个冲锋下来,倭寇们已经溃不成群。

  被杀的胆寒,开始四处逃去。

  “想跑?”

  朱高煦哼了一声,看向李逍和朱凝云、张武等人道:“几位,比一比,看谁杀的倭寇多,敢不敢!”

  “有何不敢?”

  张辅立刻应下,拿着大明刀冲了出去。

  “你小子跑的快啊!”

  朱高煦立马也冲了出去。

  紧接着,张武、朱能几人也冲了出去。

  分别朝着各个方向逃走的倭寇追击而去。

  “高煦.”

  朱凝云看着朱高煦的背影,不由摇摇头道:“好歹现在也是王爷了,怎么跟小孩子似的”

  李逍哈哈一笑:“夫人,难道你不知道名言叫做:男人至死是少年么?”

  朱凝云一愣,浅笑道:“哪个人说过这话了,这又是你自己胡编乱造的吧。”

  这些年,逍郎编了许多从来没听过的话,倒是有趣,而且还很在理,男人至死是少年这

  “夫人,我杀敌去了,可不能落后于高煦啊。”

  李逍也冲了出去。

  “果然.”

  朱凝云扶额略显无奈,心道还真是如此。

  剩下的倭寇已经不多了,四五百倭寇四散而逃,而骑兵们则是不停地追赶,国公大人说过一个不留,那就一个都不能留!

  这些人可不能放走一人。

  放走一人对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祸端。

  半个时辰后,

  骑兵们陆陆续续回来了,所有倭寇杀的一干二净。

  “末将所追方向,倭寇全部斩杀!”

  张辅、张武、等将领先是汇报了情况。

  “好,派斥候再查,看有没有漏网之鱼,剩下的士兵补刀,清理战场。”

  朱高煦吩咐完之后,又笑着道:“斩杀如何?”

  张辅道:“末将斩杀倭寇三十七人!”

  张武道:“末将斩杀敌寇四十七人!”

  朱能:“我认输”

  丘福:“.”

  “哈哈哈!”朱高煦大笑道:“本王斩杀敌首七十二人!”

  话音落下,瞬间沉默。

  李逍这时慢悠悠的走了回来:“本公斩杀敌首八十三人!”

  朱高煦:“.”

  众人:“.”

  远方,朱凝云悄悄将小手枪放回腰间,笑意连连,骑着马缓缓走到这边,宛然一笑道:“本郡主斩杀倭寇一百三十一人。”

  众人:“!!!!”

  李逍额头一黑,发出信号:

  【夫人,玩不起不是,开挂了不是你真当我刚才没听到枪响声啊.】

  【似乎没有规定不能用火器吧?难道之前有提过么?】

  【好像的确没这个规定】

  【那不就得了?】

  【还是夫人厉害,俺认输.】

  【哼,男人至死是少年,可你们都不是少年了啊,都老了,呵呵呵】

  【夫人,你看我还年轻么?】

  【除了你!】

  朱凝云横了李逍一眼,这么近还发什么爱的信号啊。

  不过逍郎也是的,五年过去,高煦胡子都长一圈了,他还这么年轻俊俏,自己也是如此真是奇怪

  “姐姐,巾帼不让须眉啊,弟弟彻底折服!”

  朱高煦也略显无奈的拱了拱手:“甘拜下风。”

  其他武将也纷纷拱手:“甘拜下风.”

  就如此。

  一场一千对三千的交锋,只在短短一个时辰内就结束了。

  三千倭寇全灭,一个不剩。

  一千骑兵连皮都没伤着,就离谱!

  城墙上。

  百姓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又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凉水,全身麻木。

  他们是知道这一支骑兵很强,可这也强的太夸张了。

  摧枯拉朽般解决了战斗,丝毫不拖泥带水。

  第一轮用一种奇怪的火器攻击,炸响声整天。

  随后入阵斩杀,士兵们抽出那大刀。

  一刀一个,一刀一个!

  再然后倭寇就跑了,骑兵们追击,很快就全部剿灭。

  简直是一面倒

  静!

  城墙上数千人却安静的鸦雀无声!

  直到许久,突然一个百姓,道:“结束了?”

  “好像.是结束了”

  有人反应过来。

  紧接着。

  如潮水般的呼喊声在城墙上响起。

  “胜了!胜了!我们得救了!”

  “大明李青天,大明李青天救了我们!”

  “倭寇一个不留,全杀了,李青天威武!”

  “李青天威武!李青天威武!李青天威武!”

  “对了,下面还有汉王呢.不要光怼着一个人喊啊!”

  “啊对对对.不能让将士流血又流汗还流泪”

  “汉王威武!汉王威武!大明军威武!”

  百姓们放声高呼,在城墙上大喊。

  慈溪知县喊着喊着,突然发现不对,人家还被关在外面

  知县对着旁边几名衙役骂道:“别喊了,快跟我下城门迎接。”

  说着,知县又大喊道:“乡亲们,出城门迎接英雄!!”

  如此。

  知县百姓们纷纷下了城墙,打开城门。

  迎接来驰援的将士们。

  “感谢将士们,将士们辛苦了。”

  百姓们纷纷大喊,热情的围了过来。

  朱高煦哈哈一笑,挥了挥手道,“不辛苦。”

  随后准备感受迎接。

  突然,他发现,旁边有个东西怼着他。

  朱高煦扭头一看,好家伙,是朱允炆,这小子正拿着摄像机对着自己拍电影呢。

  ‘难道说刚才本王英明神武奋勇杀敌的一面,全部被记录下来了?’

  ‘太好了!!这样本王便能名垂千史,被无数人敬仰!’

  ‘这朱允炆真是识趣,也不枉这些年本王对他的容忍。’

  想到这,朱高煦捋了捋身上的铠甲,准备用最帅气的一面被拍摄进去。

  然而,他用余光瞟过去,突然发现不对劲

  这个朱允炆似乎并不是对着他,而是对着李逍。

  “朱允炆。”

  朱高煦咳嗽了两声,“刚才本王杀敌的帅气摸样都拍下来了没?”

  “咦,朱允炆也来了?”

  李逍左右一看,果然在人群中看到朱允炆正扛着摄像机。

  不错,这小子不错啊,拍下这恢弘的场面,电影名字就叫做《大明抗倭英雄李逍》。

  “汉王,拍下来了,都拍了。”

  面对朱高煦的不满,朱允炆额头渗汗,急忙将镜头对准了朱高煦,这个家伙可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不然自己在北平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朱高煦见镜头对准了自己,这才满意。

  “感谢将士们啊。”

  知县大人带着衙役和一众百姓,热情出来迎接,躬身道:“感谢营救大恩,将士们累了,快进去歇息吧。”

  朱高煦拍拍胸口,豪气云天:“不过一些小倭寇尔,本王旦夕除之,本王顷刻灭之.”

  话没说完,

  就有一群漂亮小姑娘冲了出来。

  这些小姑娘或是大家闺秀,或是富商千金,长相较好。

  她们本来是对着李逍冲了过去,但看到李逍挽着旁边的朱凝云显得十分恩爱,就调转枪头朝着朱高煦小碎步跑去。

  “汉王英雄盖世,小女子崇拜万分,愿以身相许.”

  “小女子见汉王勇猛,心生敬佩,汉王若不嫌弃愿为妾室.”

  “小女子平生最喜您这种英雄,愿为汉王生孩子”

  这些妙龄少女纷纷围住了朱高煦。

  她们原本在恐慌之中,在城墙上紧张观看。

  毕竟一旦城破,恐怕全城百姓都被屠,她们的遭遇可想而知有多凄惨,可在危难之际,有人出来营救,一下子就敬仰了

  朱高煦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场面,心中大喜,张开双臂道:“好说,好说”

  正在他得意之时,突然想到,摄像机的镜头还对着他。

  此情景若是被江雪看到后果不堪设想啊。

  想到这,他又扭头看向朱允炆道:“这段就不用拍了,记得剪掉.”

  朱允炆:“.”

  李逍:“.”

  朱凝云:“.”

  玩归玩,闹归闹。

  这城墙外的地上,还有满地的受伤的守城将士。

  朱高煦恢复正经神色,看向知县道:“你就是慈溪知县吧?”

  知县急忙拱手作揖:“下官见过汉王,见过永乐公,见过永安郡主,以及一众将士们。”

  朱高煦微微颔首,道:“速速派人,将这些受伤的将士抬进去诊治,这些战死的将士上报朝廷,好好安葬抚恤。”

  “是,下官早已安排。”

  知县拱了拱手,赶忙挥手吩咐那些衙役纷纷抬着担架或者木板去抬人。

  受伤和死亡的士兵一个个抬入城。

  看着这些受伤的将士们

  百姓们的心情也越发的沉重下来

  李景隆此时也被抬上了木板上,他的身上都是血迹。

  鲜血直流,身上千疮百孔,肩膀中了弹,右腿上插着箭矢,若不是身上有光明铠,怕死早就死了。

  不过眼下身上的铠甲已经被砍烂,刀伤剑伤布满全身

  伤到如此田地,看样子,大概率是活不成了。

  当李景隆被抬过去的时候,不少百姓都摸了眼泪。

  “李将军,李将军英勇啊.”

  “李景隆将军为了百姓,大义也。”

  “将军,谁能救救他啊”

  如此情景,百姓们说话的声音,都哽咽了。

  虽然获得了胜利,可这些将士们的性命也没了

  “李景隆?”

  李逍微微一愣,还真看到李景隆,心道这李景隆怎么在这?

  一旁的朱高煦也奇怪,随后看了过去,那木板上躺着的人,还真是李景隆。

  “原来李景隆被贬到这个地方,可他为什么会伤成这样?”

  朱高煦不由说道。

  想到这,李逍也觉得奇怪。

  若是李景隆是守将,以他的性子,应该不会开门迎敌吧,他对自己这么有自信的嘛?

  一旁的朱允炆走了过来,将镜头对准了李景隆。

  “这是一个可悲可叹的故事啊。”

  “谁能想到,曾经贪生怕死的李景隆,在百姓危难之际,义无反顾的站了出来。”

  “他为了百姓出城,置于死地,出城那一刻起,就没打算活下去,李景隆你让我刮目相看!!虽死犹荣!”

  朱允炆这般说道。

  他心中真的是对李景隆有了改观。

  李逍很快也听到旁边的百姓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是倭寇在城外屠戮百姓,李景隆开城们,带着士兵用身体挡住了倭寇,让这些逃难的百姓进了城。

  “李景隆竟然如此大义,让人敬佩!”

  李逍不由对李景隆也有了些许的改观。

  原本,这应该是一个悲情的人物,可在这种时刻,外敌来袭,他却燃气血性,舍生取义。

  看来五年过去,他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千夫所指,磨平了他的棱角

  “永乐公大人,听说您医术通天,能否救救我家相公.能否看在他这次为民的份上,救救.”

  这时,李景隆的夫人袁氏哭的梨花带雨,跪在了李逍面前恳求道。

  “李青天大人,救救李将军吧。”

  “方才他是为了我们开的城,您救救他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报答。”

  “救救李将军吧.”

  周边的百姓,一听这话,也纷纷求情。

  闻言,

  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了李逍。

  想来,这个世界的李景隆似乎也没跟朱棣作对,就算是正常历史线上,还是李景隆最后给岳父朱棣开的南进门。

  而李景隆本人其实是有一些将才的,只不过缺点太明显了,如今弥补了这个缺点,将来也能为大明好好效力

  想到这,李逍点了点头,“大家稍安勿躁,本公尽力吧.”

  不多时。

  李景隆就被抬到了县衙之中静静躺着,百姓们则都在县衙外期盼的等待着。

  ‘这是失血过多啊,需要输血。’

  李逍诊断一番后,发现李景隆伤的太严重了,立马给帮他取出了弹头,又清理了伤口,用针线缝合伤口。

  接下来,就是要输血了。

  拿出车测血型的试纸,测了测李景隆的血型。

  还好是A型血比较容易寻来。

  李逍走出衙门,看向百姓道:“谁愿意为李将军献血?”

  百姓们面面相觑,完全懵了。

  不过大家还是纷纷主动要求为李将军献血。

  李逍点了几个身强体壮的人之后,测了测血型,很快就匹配上了。

  随后,从药箱拿出专业的医疗工具,开始抽血,输血

  这样的救人手段,令知县看呆了。

  真乃稀奇.果真神医

  “这李景隆,倒也值得救了。”朱高煦道。

  朱凝云点头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李景隆的确让人钦佩”

  李逍做完这些后,便缓缓起身,看向袁氏,道:

  “接下来就要靠他自己挺过去了,挺过去则活,挺不过去则死,我也没办法.你可在旁边不停与他说话,激起他活下去的念头,或许能增添几分生机。”

  “谢国公大人,谢国公大人”

  李景隆夫人感动的哭了出来,不停拜谢。

  李逍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接下来就交给了天意了。

  “诸位将军在这边住下吧,我们已经安顿了舒适的住处,将士们都辛苦了”

  这时,知县则是躬身说道。

  李逍抬起手腕,看了看自己的劳力士手表,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一天的奔波,加上打了一场仗。

  将士们人疲马乏,的确需要休息。

  李逍点头道:“那行,高煦,我们就在此休息一夜,明日出发。”

  朱高煦赞同道:“我也有此想法,那就先休息吧。”

  就如此。

  在知县的安排下,所有士兵都吃上了可口的饭菜,住上了舒适的房间,马匹也有人喂养好。

  而今日的事迹,已经开始不断的在县衙传开。

  北平的知府,北平的青天。

  这个名头,越来越响亮了

  夜晚。

  李逍感觉也有些累了,这些日子都没怎么好好休息。

  洗漱过后,凝云则是将李逍的手臂当做枕头,抱着他的胳膊,道了声晚安,没过一会就沉沉的睡去。

  李逍静静看着窗外的风景。

  夏夜的窗外,静谧安宁,月色如水,洒落窗棂。

  天空如幕布,星斗闪烁,璀璨如银,

  蛙鸣虫鸣,混成一片。

  远处的灯火,点点闪烁,

  这个在今日遭受过一场劫难的的城市,依旧如常。

  快了离自己心目中的大明,盛世,即将到来

  他想着。

  很快,也沉沉睡去。

  翌日清晨。

  李逍缓缓睁开双眼,按照惯例,先是打开了系统商城。

  连续刷新了三次。

  这是一种习惯,刷新三次性价比最高。

  也是有几率刷出好东西出来的,而且花费的积分也不多。

  不过今天运气不太好,刷了第三次竟然还有红牛这种东西

  于是乎,李逍接着刷新,刷新到了第七次。

  随后,他眼睛亮了,似乎刷到好东西了。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A++防晒霜高档一盒。消耗积分2600分。】

  【二、红牛配方。消耗积分555555分。】

  【三、水力发电站设计方案(附带水力发电原理手册、电能使用手册)。消耗积分1000万分。】

  【消耗12800积分,继续刷新物品。】

  【当前积分:3.486亿分。】

  “天天刷红牛,这次把红牛配方都给刷出来了”

  李逍不由吐槽,可当他看到商城第三个选项后,这个人都呆住了。

  “卧了个大槽”

  “居然是水力发电技术。”

  “难道要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时代了么?”

  李逍一直做的事情,都是朝着工业社会的发展。

  但只发展了五年,是不可能达到的。

  只是说有了资本形态的苗头。

  而资本的出现的确是进入工业社会的萌芽的必须条件。

  但想要真正进入工业时代,光有资本还是不行的。

  必须出现一个更加伟大的东西。

  那就是:电!!

  电是进入工业时代的标志是电的应用和发明。

  电的发明和应用在工业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标志着人类对自然科学的认识和探索达到了新的高度,同时也推动了科学技术的革新和发展。

  在照明、通讯、电力等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变革。

  催生了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发展!!!

  电力工业依托于发电、输电、配电等一系列技术和设施,为现代工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支撑,成为现代工业化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可以说,电的应用和发明更能够代表现代工业化的进程和核心价值,因此它更为准确地成为进入工业时代的标志。

  “但想要利用电能这种功能能源,太难了。不过这个水力发电.有些机会,但不多”

  李逍自言自语道。

  从技术实现的角度来看。

  水力发电是最早、最简单的发电方式之一。

  因为其原理相对简单。

  只需要利用水流驱动涡轮机转动发电机即可。

  局限是水力发电的建设受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情况的制约,无法普及到所有地区。

  在其他几种发电方式中,燃煤和核能发电需要更高的技术和配套的产业,建造大型的发电设施和复杂的设备,同时还需要严格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所以相对而言较为复杂和困难。

  在这个时代,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没有配套产业,比如电的运输,电的使用。

  更是也没有相关的技术人才。

  即便是自己拥有这个水力发电站的设计图,也无能为力。

  “估计还要发展个三十年,将学校建立起来,培养出两代人才,才有可能实现,还只是有可能.”

  李逍琢磨了半天,最终才得住这个结论。

  感情自己刚才白兴奋了?

  “逍郎,你在自言自语什么呢?”

  朱凝云睁开惺忪的双眼,美眸微眯看了过去,甜美至极,轻轻说道:“爱你。”

  李逍道:“爱你。”

  寿命+1,甜蜜积分

  这是每天起床必做的事情。

  “对了。”朱凝云疑惑道:“方才你说什么来着,电灯电话的什么意思.”

  李逍微微一笑,捏了捏凝云的脸蛋,道:“你信不信,将来夫君我只需要打一个响指,无论天有多黑,都会让整个世界为你亮起来。”

  朱凝云微笑道:“不用将来,你现在就打个响指。”

  “????”

  李逍还是打了个响指,啪

  朱凝云将头投入李逍的怀里,娇柔道:“傻瓜,你早就点亮了我,你不知道么.”

  啊这

  好暖啊,暖烘烘的

  李逍笑着揶揄道:“可你最近有些黑了.”

  朱凝云柳眉倒竖,没好气道:“你好讨厌.最近的确是有些晒黑了,天天征战能不黑么怎么嫌弃我啦?”

  “怎么会嫌弃夫人呢,爱都来不及”

  李逍摸出防晒霜,笑道:“夫君我早就看在眼里了,特意研制了防晒霜给你涂抹,这样就不会晒黑啦。”

  “真哒?”朱凝云喜上眉梢,狠狠地亲了李逍一口:“还是夫君对我好”

  “我来帮你涂吧。”

  “好呀这防晒霜冰冰凉凉好舒服.嗯~夫君你好坏.”

  【叮!你与朱凝云举止亲昵,你手法老练,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250000分。】

  两刻钟后,涂抹结束。

  李逍将防晒霜递了过去,坏笑道:“夫人,帮你涂抹完了夫君也怕晒黑,你帮夫君也涂抹一下防晒霜”

  朱凝云脸红彤彤的,微微低头,鬓发垂落光洁如玉的肩膀,温柔可人,她轻轻哼了一声,道:“男子黑一些没事。”

  李逍道:“那不行,我若是晒黑了,你还这么白,我们两站在一起,岂不是变成了黑白无常?”

  朱凝云噗嗤一笑,夫君真是每次都能说出这么幽默的话语。

  “那好吧”

  她用柔荑般的手指粘上了防晒霜,然后轻轻的涂抹上去

  “力道合适么,逍郎?”

  “嗯舒服”

  【叮!你与朱凝云举止亲昵,你十分享受,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250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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