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喜欢,我要了_苗家少女脱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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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喜欢,我要了

  热气腾腾的红薯汤端上了桌,简简单单的红薯,加上一个颜色不怎么好看的腌空心菜,就是今天的早餐。龙向梅有些抱歉的道:“红薯没什么营养,晚点我去买点鸡蛋。”

  “没事,我挺喜欢红薯的。”张意驰真情实感的道。烤红薯与糖炒栗子,是他为数不多可以吃的零食。因为他父母觉得,但凡零食,基本没有健康的。道理是这个道理,无论是甜口的还是咸口的,不是糖超标就是油盐超标。可人活在世上,什么不健康的癖好都不能有,还有什么意思?

  原本以为上了大学能够解脱,谁能想到他即使成年了,考上了一流的大学,他妈妈还给他玩了一手陪读。一直从大一陪读到研三。有时候他都被逼的希望亲爹出个轨,让妈妈赶紧回去保卫婚姻,没办法集中精神管他的衣食住行。奈何亲爹洁身自好到难以形容,并有空持续关注他的学习,直到研究生毕业,直到他离家出走。

  其实,他昨天晚上的失眠,不仅因为龙向梅。还因为自己的选择,必定触怒父母。而一旦想起与父母的种种,他真的再难睡着。他与父母之间的感情无疑是深厚的,任谁被兢兢业业的照顾了二十多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都能清晰的知道什么叫做血浓于水。

  因此,他突然的失踪,父母将是什么感受?他不敢细想。很多次,他都忍不住想拨通那两个熟悉之际的号码,却又在拨出的瞬间停住。生平第一次尝到的自由的滋味,他自私的想多保留些许时日。

  红薯汤的热气氤氲着视线,张意驰的右手拿着筷子,左手却在手机壳上来回的摩挲。新春将至,万家团圆日,他……要回去么?

  但是,回去了,他还能出来,还能见到龙向梅么?他不知道。

  一个瓷勺放进了碗里,张意驰回过了神,听到了龙向梅的声音:“你是不是不习惯用筷子吃红薯?”

  本地做法的红薯汤,会将红薯炖到半化开状态,不方便夹取。本地人喝红薯汤的时候,筷子是用来拨的。硕大一个碗单手举着,另一只手拨着红薯块,唏哩呼噜的一顿吃,相当的不雅观。这样的动作,张意驰怕是打死都做不来。于是龙向梅给了他一个勺子。

  张意驰捏着勺子,细细感受到了龙向梅与他妈妈在照顾人方面的天壤之别。同样很细致,龙向梅却总留有余地。她不会让自己陷入不自觉的偏执,家里没有鸡蛋了,那就吃红薯。顶天了把红薯做的好吃点儿,但不额外加钱的话,她是没兴趣家家户户敲门买鸡蛋的。

  又譬如平时做饭,会优先考虑他的口味,但也仅限于此。日常龙家两个菜,他来了不会多几个。菜薹给做嫩点,是她体贴的极限。

  张意驰被周密的伺候了二十几年,自理能力当然一塌糊涂。换个不仔细的人来,他可能会因为不贴心而烦躁。而像他妈妈那样过于贴心?他又更烦躁。龙向梅的恰到好处,无疑能让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与熨帖。

  笼中养大的金丝雀,不可能没有依赖心。如果没有龙向梅的精心投喂,他大概率在外透气三五天,就会乖乖的拨出电话,等着父母来接。偏偏遇到了龙向梅,擅于照顾他人,却从不掩盖自己的风采。

  她是一团火,吸引着黑暗里的飞蛾,扑的义无反顾。

  所以张意驰留了一天又一天,留的他在过去与现状中来回纠结至彻夜难眠。

  想着自己的心事,木然的舀了勺红薯汤。红薯的淀粉煮进了汤里,呈现出了半糊糊的状态。勺子里除了糊,还有块小小的红薯。红薯送进了嘴里,满脑子纷乱的思绪瞬间归位。红薯是这味道!?

  龙向梅家种的红薯,跟张意驰以往吃过的完全不同。甜味很轻,与微微的咸味交相呼应。红薯块很粉糯,舌尖轻轻一抿,立刻化在了嘴里。有点豆沙的口感,却又更软更绵。照例是姜蒜的辛辣打破了腻,出锅才撒的香葱碎被热气激的恰到好处。

  很朴实的红薯汤,没特殊的调料,也没有特殊的做法。但带给人的是暖和与甜。

  这样的红薯汤张意驰能吃一辈子都不觉得腻!

  “好喝!”张意驰心里那打成一团乱麻的结都差点叫红薯汤化开了。不至于烦恼尽消,但也确实缓解了他的焦虑。

  “你怎么逮什么都觉得好吃。”龙向梅好笑,“你家以前到底都给你吃了些啥?”

  “粤菜、粤菜和粤菜。”张意驰捧着碗,吸溜了一口汤。盐出百味,沉淀在底部的红薯碎咸的更均匀,由盐带出来的甜味也更清晰。

  龙向梅噗嗤笑道:“看来你喜欢湘菜、湘菜和湘菜。”

  张意驰喝尽红薯汤才笑道:“你家的菜,跟湘菜馆的不一样。我没吃过这样的红薯。我吃过的红薯汤都是糖水。”

  “红心的红薯淀粉不够多,一般做糖水,或者烤着吃。”龙向梅笑着解释,“我们家这种,烤着味道一般,只能煮汤。”

  张意驰问:“是特殊的品种吗?”

  “算是吧,这种比较饱肚子,但适用范围窄,不是很好卖,所以种的人少了。你是第一次吃到觉得新鲜,天天吃能吃到你崩溃。我那王八蛋的渣爹从小吃红薯饭,后来条件好些了,一口红薯都不肯吃的。而且这个破品种吧,含糖量太少,做出来的红薯干又硬又淡,我们小时候再没零食吃,都不爱吃黄红薯。全挑红心的红薯干吃。不过黄红薯喂猪挺长膘的,你要是喜欢,我去别人家搞几斤来,都不用给钱。”

  张意驰哭笑不得,他的口味如此接地气的吗?居然跟猪一个喜好。

  见他吃完,龙向梅收了碗,去厨房里洗。张意驰跟着进了厨房,忍不住问道:“你去杨家干活,多少钱一天?”

  “300。”龙向梅一边洗着碗,一边欢快的道,“其实我们村请人干活,最多给200。但我看着袁满娘供货供不上,急的满嘴泡了,一口价来了个300,你没看到她当时的表情,哈哈哈哈,快被我气死了。我就喜欢看他们两口子气的吐血,又拿我无可奈何的样子!”

  “那……满姨的药钱够吗?”张意驰问。

  “够啊!嗳你别把骂人的话当真。贫困户的医药费是全额报销的,不然以贫困户的条件,让他自己掏钱看病,不是等于放任他去死么?”龙向梅甩了甩碗上的水珠,随手搁在了沥水架上,脸色微微沉了沉,“但出了县里,想去市里或省里看,就超出了报销范围,得自己掏钱。所以我想尽量多攒点,复查的时候能去省里尽量去省里,一劳永逸。免得在县里看不出来,拖来拖去的,拖个半身不遂。”

  龙向梅也是没什么人可以谈心了,张意驰站在身边,她难免多说两句:“不瞒你说,我们农村人挺现实的。像我妈这种情况,我是真的不怕她两腿一蹬直接去了。我最怕的是残疾,那可真……拖死我了。”

  “是不是很冷血?”龙向梅问。

  “没有。我……父母都是医生,你说的情况我懂。”张意驰十分理解的道,“久病床前无孝子,非人心冷漠,实在,太绝望。”

  “是。所以我担心的不是药钱,是我妈把自己作个半死。”龙向梅说着垂下了眼,“有时候,真的挺累的。”

  张意驰抬手揉了揉龙向梅的头,心里的天平在留下与回去之间疯狂的摇摆。事情是如此的尴尬,他只要动用自己的零花钱,就会立刻暴露位置,继而被带回家,很可能再也见不到龙向梅;可如果不动用,龙向梅就得一直……为一天能卖300块的苦力而得意。谁会真的为了点苦力钱而得意,不过是……苦中作乐罢了。

  龙向梅越嬉皮笑脸,张意驰越心疼。他无法想象怎样的经历,才能锻造出龙向梅的钢筋铁骨。同龄的女孩子在比对着哪家奶茶好喝的时候,她在比对着那款发卡好卖,却从不因此自卑自怜。但其实无论她笑的多甜,她粗糙的手都明明白白的告诉着所有人,她过的有多辛苦。

  “梅梅,如果我回去了,你会想我吗?”张意驰问。

  “想啊。”龙向梅脱掉围裙,走到浴室,抱起了一堆衣服准备洗,嘴里依旧是跑火车般的道,“你这样好看的小哥哥不常有,我肯定记一辈子。等老了在村口摆龙门阵,跟小崽子们唾沫横飞的吹,曾经姑奶奶泡过一个巨靓的崽!”

  张意驰笑出了声:“梅梅,你的名字,是不是取自于傲雪寒霜?”

  “不是。”龙向梅道,“取自‘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

  张意驰愣了愣:“自己取的?”

  “我妈取的。”龙向梅笑,“她懦弱了一辈子,但她生下我的时候,希望我跟她不一样。她没文化,在别人家看电视,看到了歌剧《江姐》,觉得歌好听,所以取名为红梅。又觉得不好,改成了向梅。我们苗家人唱了几千年的歌,对歌词总有几分别致的理解。我喜欢我的名字,‘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

  龙向梅含笑抬眸,念出了另一首词:“我生来就是高山而非溪流,我欲于群峰之巅俯视平庸的沟壑。我生来就是人杰而非草芥,我站在伟人之肩藐视卑微的懦夫!”

  “华坪女中的誓词,我喜欢,我要了!”

  “也送给你,驰宝,你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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