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送龙眼_嫁给糙汉后我靠怂狗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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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送龙眼

  “我出银子,把房子买下来。”沈云清道,“咱们住的这处两千八百两,隔壁大小差不多,给他三千两银子,不算占他便宜。”

  韩氏道:“那敢情好!回头把两家之间的墙打了,两家并一家,多宽敞。以后仲景和季武娶妻,也住得开了。”

  贺婵忙道:“我也赞成。”

  这样家里总不缺她一个房间了吧。

  她不离家,不嫁人!

  沈云清不想以后格局如何,反正现在能相安无事就足够,于是当即拍出三千两银票给贺长恭。

  贺长恭知道卖冰得了一大笔银子,购房总比胡乱花了好,就把银票收下。

  他也没直接找赵景云,而是找了中人,把房子买到了沈云清名下,把房契交给她。

  等所有手续完成之后,他去找了赵景云,告诉他,是沈云清买下了房子,免得以后赵景云从别人口中知道了多想。

  赵景云觉得有些尴尬,但是这份尴尬,只能归咎于自己窘迫,贺长恭坦坦荡荡,也迁怒不到人家。

  之前中人告诉他,房子着急卖的话,最多也就两千五百两银子。

  结果最后还卖了三千两,赵景云正觉得高兴,没想到竟然是沈云清的手笔。

  他试探着道:“长恭,你夫人做什么生意,这么大的房子,说买就买?”

  沈云清一个农妇,会医术,会赚钱,贺长恭真是捡到了宝贝。

  “她之前做小生意,后来投钱做布匹生意,运气好赚了些,不过现在已经不做了,坐吃山空。我们乡下人,别的舍不得,但是买房子买地,都是使出吃奶的力气。”

  言外之意,家里穷,别借钱。

  赵景云听他这般说,也不好再问下去。

  过了几日,他让人给贺长恭送了两盘新鲜龙眼。

  彼时贺长恭还在羽林卫当值,听说燕王世子让人送了新鲜的吃食来,众人都打趣贺长恭:“你见过没?”

  “你们见过?”贺长恭粗声粗气地道。

  众人顿时你一言,我一语地给他“科普”。

  龙眼虽然金贵,但是身为贵族子弟,他们大都见过。

  贺长恭等他们说完,把龙眼收起来就走:“既然你们都吃过,我就不和你们客气了。我先送回家去!”筆蒾樓

  说完,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他拿着龙眼扬长而去。

  就这些人,都和王志穿一条裤子排挤他,还想吃他龙眼?

  吃个屁!

  贺长恭把龙眼带回家,一盘送到了医馆里,一盘送到了祖母屋里。

  文氏笑着让韩氏吃。

  韩氏看了一眼道:“我可不吃,不喜欢吃。”

  贺长恭道:“祖母,娘,你们都尝尝,多着呢!我还给安哥儿娘留了一盘,够吃够吃!”

  他想起小时候,家里穷,偶尔能买二两肉改善改善生活,祖母和娘都说不爱吃,结果都到了他们兄妹几人碗里。

  现在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知道了她们善意的谎言。

  文氏笑道:“我最近有内火,不能吃这个。”

  韩氏道:“齁甜齁甜的,齁嗓子,娘是真的不爱吃。”

  贺长恭瞪大眼睛:“娘,您还没吃,怎么就知道齁甜?”

  “以前吃过啊。”韩氏道。

  “娘,您别骗我。”

  “傻孩子,娘骗你干什么?去年有人给云清送来两筐,分了一些给熟悉的人;不熟悉的也不敢分,怕惹事,最后也没吃完,都坏了。”

  贺长恭:“谁给她送两筐?”

  感觉是那个温小白脸。

  这时候文氏不动声色地道:“自然是生意场上的人。两筐龙眼,看着没什么,但是从南边运来,非一般财力所能承担,临州境内,少有人买得起。”

  韩氏絮絮叨叨地道:“可惜还给温家送去了一筐,现在想想我还心疼,就是喂猪都不给他们吃!”

  贺长恭道:“娘,您别再提温家了。让她听见不好。”

  “对对对,”韩氏道,“你回来了,有他们温家什么事?不提了,再不提了,幸亏没成。”

  贺长恭:现在也没我什么事。

  “狗剩啊,你怎么不搬回来和云清住?”韩氏有点着急,“娘可等着抱孙子呢!”

  贺长恭心说,难道您不把安哥儿当孙子吗?

  他闷声道:“我习惯了自己住,等适应一段时间再说。”

  “你这孩子……”

  “行了,”文氏打断韩氏的话,“狗剩,你去打听打听,那不是认识临州商会的人吗?找他们打听打听,温止怎么会进京。”

  临州知府的儿子进京,那些人不会不知道。

  贺长恭点头答应,又道:“祖母,娘,你们别叫我狗剩,叫我长恭吧。”

  要是家里人还都是小名,也就算了。

  问题是大家现在都改了高大上的名字,狗剩一枝独秀,他心脏有点受不了。

  文氏脸上不由露出笑意:“好,长恭。”

  前几年沈云清在家里掀起了“改名浪潮”,确实没带上贺长恭。

  韩氏却道:“你这孩子,在家里自己人喊怕什么?我就喊你狗剩!”

  “您自己喊行,别当着人喊。”

  贺长恭看到,每次沈云清听见这两个字,嘴角都抽抽。

  改了名,让她再抽!

  贺长恭又匆匆回去干活。

  傍晚,他提着一块五花肉回家。

  沈云清做的红烧肉是一绝,他自己敞开吃能吃一盆。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敞开了吃。

  吃饭的时候,沈云清和贺仲景道:“你大哥要识字,你帮他写字帖?”

  “大哥要识字?是该识字。”贺仲景道,“大哥到我书房一起吧。”

  “不用,不耽误你念书。”

  “爹,我教,我会教!”安哥儿也自告奋勇。

  “不用,你白天就不在家,陪陪曾祖母和祖母,你们说话,我就在一边认字,让你娘指点指点我就行,我也不考状元。”贺长恭道。

  贺季武道:“那我去二哥书房,我也得背书。徐先生可太严厉了,背不好要罚我的。”

  于是,吃过饭,兄弟俩去了外书房,安哥儿陪着文氏和韩氏说话;贺婵做针线,沈云清教贺长恭认字。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这是沈云清让贺仲景给写的,今日就教这些。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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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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