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沈云清的主意_嫁给糙汉后我靠怂狗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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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沈云清的主意

  武安侯似乎想起了什么,狭长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厉色:“他是你相公?”

  他只依稀记得,她说过她相公是五军营的。

  至于是谁,他一听而过,根本没有放到心上。

  沈云清刚伸手指向贺长恭,后者已经往前站了一步:“我是!”

  一脸骄傲。

  “之前和您提过,我相公是五军营的把牌贺长恭。”

  许昌华心中暗想,沈云清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这不能,偷了人家娘子,还不知道当家人是谁。

  这侮辱性也太强了。

  武安侯对上了号,面色却依旧阴沉,“怎么,你想说什么?”

  沈云清从容不迫道:“回侯爷,您珍惜的旧物,或许在别人看来并不值钱,但是对您,肯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许昌华心说,你这不废话吗?

  听这俩人说话的腔调,也不像多熟悉啊!

  他内心纠结,要不要现在再溜出去找赵景云……

  但是看着贺长恭一脸镇定,他想,或许也不用?

  且再观望观望,多亏了自己在,能帮忙啊!

  许昌华这个人,办事是真办事,但是爱自夸也是真的。

  沈云清想的却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做错了事情,咱们先站在对方角度考虑一下,然后诚恳道歉,立正挨打。

  实在不行……那再用杀手锏。

  “然而侯爷,荷包已然如此,就是杀了宋缸,责罚他们,也不能让污损的荷包恢复原状,您说是吗?”

  “恢复不了,本侯要他的命!”武安侯声音极其阴冷。

  “侯爷稍安勿躁。”沈云清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地道,“打打杀杀的事情,没有帮您把荷包恢复原状重要,您说是不是?”

  “恢复原状?”武安侯低头看了看腰间已经十分惨淡的荷包,眼中的杀气又升腾了几分。

  “是。”沈云清道,“尽可能恢复原状。”

  “覆水难收,你可知什么意思?”

  武安侯完全不相信沈云清的话。

  沈云清却道:“回侯爷,一盆水倒到地上,自然覆水难收;要是倒到缸里,未必不能收回,您说是吗?”

  “你有什么办法?”

  武安侯心里也很希望,能有办法让荷包恢复原状。

  虽然他之前经常摩挲,已经让荷包变得很破旧,也担心还能陪伴自己多久,可是现在,明显状况更差了。

  正如沈云清所说,比起打打杀杀,他更想让荷包好好的。

  ——如果真的能的话。

  如果她胆敢骗自己……武安侯眼神阴霾地看过来。

  沈云清不慌不忙地道:“茶渍可以洗掉,虽然清洗可能会让荷包变得更容易破,但是小心谨慎些,不至于坏得多厉害。我知道江南有巧手绣娘,可以把这种经年的旧布料加固,而且如果您愿意,也可以重新着色……”

  “我不要,我只想要我之前的荷包!”

  “那也不难。”沈云清道,“她们能做到。”

  “本侯怎么没有听说过?”

  “因为侯爷是执掌兵马的人,怎么会关心这些琐事呢?”

  对上武安侯审视的目光,沈云清还是云淡风轻。

  “术业有专攻,江南的顶尖绣娘,要比京城之中的好很多。我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亲眼见过她们修补的旧物回来,技艺惊人,几乎看不出修补的痕迹。”

  “你是说,还能和原来一样?”

  沈云清颔首:“是。”

  武安侯脸上露出纠结之色。

  盛怒之下,他其实一个字都不想听,但是沈云清的主意,又足够让他动心。

  如果真的能把荷包重新修补一下,不着痕迹,和从前一样,那是不是,姐姐就能陪他更长时间了?

  这荷包里,装着东西。

  是姐姐的一绺头发。

  高僧和他说,只要他能一直把头发和荷包贴身带着,来生他们就能再相见。

  武安侯知道所谓的高僧,说这话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救他的寺庙,可是他还是接受了。

  因为霜姐姐,你知道吗?

  自己活着,真的太累了。

  世界如此之大,没有你,就空空荡荡,毫无意义。

  他要给她报仇,即使三十年,五十年都再所不惜!

  等到大仇得报的那日,他就去陪她。

  愿有来生,可以再聚首,只为这一世她的深厚恩情。

  沈云清察言观色,知道自己应该有一大半胜算了。

  还好还好。

  她没有忽悠武安侯。

  陆家在江南的绣庄,确实养了一批技艺顶尖的绣女。

  之前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人打了一架,沈云清的帕子被旁边的树枝刮坏了。

  当时正在气头上,她一看帕子坏了就丢在一边没管。

  还是揍人要紧。

  结果之后,她就把这帕子给忘了。

  ——不怪她不警惕,而是在乡下,大家都是地里刨食的,谁被捡了条帕子就要死要活,担心名节什么的?

  要说生气,也是生气丢了块布。

  沈云清也不缺,所以后来想起来也没去找。

  等后来和陆怀玉熟悉了,后者把补好的帕子还给她,基本看不出补的痕迹来。

  这厮见到沈云清的惊讶,顿时得意,把自家的绣女好一顿夸。

  陆怀玉就说过,他家的绣女,还替京城中的贵人,修复过老物件,沈云清就记在了心上。

  “那人呢?”武安侯的话,打断了沈云清的回忆。

  沈云清道:“还在江南,我可以把人找来京城。侯爷给我些许时间……”

  “半个月!”

  “那不行。”沈云清不卑不亢地道,“找人带信去江南,我们没有八百里加急的渠道,怎么也得二十天,再找人往返,宽裕些,得两个月时间。”

  各路神仙一定保佑,陆怀玉现在乖乖呆在江南。

  想到辛东玥来显摆的蔷薇水,沈云清心里有种感觉,那批货,和陆怀玉有关系。:筆瞇樓

  就算他不在京城,联系上应该也不难了。

  “来回四十天,就给你一个半月的时间。”武安侯似乎终于做了决定,眼中露出厉色,“如果你敢欺骗本侯,就不是让你守寡那么简单了!”

  啧啧,还株连九族咋滴?

  你咋不上天呢!

  唉,人家确实是要上天的。

  周围人听着两人对话,都默默地想,贺把牌这媳妇,可真不是一般人。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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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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