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女铃医_嫁给糙汉后我靠怂狗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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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女铃医

  但是不管愿不愿意,贺长恭既然接了这活,就干的很认真。

  别人都觉得这是闲差,他却干得披星戴月。

  早上天还没亮,他就起床打拳。

  小时候他跟着村里退下来的老镖师学了几年拳脚,投军之后也勤学苦练,日日练,从不偷懒。

  打完拳,出去挑着便宜的早饭吃一口,或是包子或者面条。

  每当吃包子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怀念沈云清的手艺。

  大肉包子,是真好吃啊。

  吃过饭,天才刚蒙蒙亮,他骑马遛几圈。

  马和人一样,不能停下,一停就废了。

  等做完这些,他还能第一个到羽林卫报到。

  羽林卫巡视城门,就像走形式,接受众人的目光瞻仰。

  贺长恭不是。

  他什么闲事都管。

  什么抓小偷啊,打流氓啊,甚至别人丢了只鸡,他也能帮忙找半天。

  羽林卫其他人都气坏了。

  ——和这家伙在一起,实在是太跌身价了!

  他怎么那么不把自己当盘菜呢!

  贺长恭:我看你们就是太把自己当盘豆芽菜。

  不干活,那叫活着吗?

  一只鸡怎么了?多少百姓,一年都舍不得吃一只鸡。

  要是下蛋鸡,那更了不得了,或许是一家全年的盐醋钱呢。

  如此下来,羽林卫其他人也使坏,有什么脏活累活,需要出城的活,都交给贺长恭。

  贺长恭也不和他们计较。

  当官不为老百姓,不如回家卖红薯。

  只要是对百姓好的事情,别人不做,他做。

  祖母说,能对别人有用,就不算白来人世一场。

  晚上他总是披着星光回家,经常能闻到隔壁传来的饭菜香气。

  也不知道隔壁是住的谁,天天是要香死人吗?

  贺长恭一边就着大葱吃馒头,一边闻着隔壁的饭香盘算事情。

  上面有命令,说让出城去接国子监的孟大人回府。

  因为都说那孟大人脾气古怪,没人愿意去,推来推去,就推到了他身上。

  去就去呗。

  谁还不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他就不信那孟大人能有多可怕。

  不过他想起来,路上沈云清似乎提了一句,她进京就是要寻孟大人,要想法子让小叔子进国子监读书。

  国子监,几个孟大人?

  要就是这个的话,或许他能帮忙说和说和?

  贺长恭忽然有些后悔,没有问清楚沈云清在京城住在哪里。

  回头事情要成了,他去哪里找人?

  嗯,或许可以直接托人回镇上说一声,反正镇上能赚钱的年轻漂亮小寡妇,大概就那一个。

  与此同时,沈云清也正在说这件事情。

  她之前买房子的时候就打听过,孟大人家就在附近。

  这两天,六娘出去打听了一下孟府的情况。

  孟大人今年三十多,父母已逝,现在家里就孟夫人和一个女儿,女儿今年十五。

  沈云清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孟大人虽然不在,但是咱们可以先和孟夫人或者孟姑娘走近些,近水楼台先得月不是?”

  六娘道:“你能想到的,别人想不到?”

  “什么意思?”

  “你去孟府前门后门看看就知道了。那里想凑近乎的人,和赶集似的。”

  沈云倾:“……”

  “毫不夸张,”六娘道,“大户人家派丫鬟婆子,小家小户就自家女眷,总之只有您想不到,没有她们做不到的。”

  “做什么?”

  “那做的可多了,孟家就是出来倒马桶,她们都抢着帮忙。”

  沈云清:这么卷吗?

  就是拍马屁,她都排不上队。

  这都是什么歪风邪气!

  最重要的是,她怎么能参与进去,别落伍啊!

  沈云清一拍桌子,“明日开始,我也去!”

  卷吧卷吧,大家一起变成卷心菜!

  “夫人,您去干什么?”海棠有些紧张地问。

  她怕夫人到时候平地一声雷,暴雷了。

  夫人做过的虎事,可真不少。

  “当然是做老本行了。”沈云清得意挑眉,“孟家人口简单,但是总有下人吧。没有下人,总有亲戚朋友吧。人吃五谷杂粮就得生病,到时候我医术好,她们会来找我的。”

  “您要开医馆?”

  “现在不开。”沈云清道,“我做铃医!”

  这里所谓的铃医,就是走门串巷给人看病的走方郎中。

  到时候提着药箱,手摇串铃,往孟家门口一站,成了!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孟府后门门口,就多了一个俏生生的女铃医,身边还带着个小丫鬟并一条小土狗。

  女铃医看起来十七八岁模样,却做妇人装束,容貌秀丽,肌肤胜雪,身段苗条,脚步轻快,看着就让人心生喜欢和亲近。

  六娘混在那群婆子当中,除了腰间鼓鼓囊囊藏了斧子,其他并没有什么异常。

  在孟府等着走后门的这些人,彼此都已经熟悉了,见来了新面孔,都很好奇。

  有婆子道:“这位娘子是铃医?我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还没见过你这么年轻的女铃医呢!”

  女子做铃医的也有,但是基本都是年纪大的妇人。

  做铃医这件事情吧,很容易让人觉得“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是一个需要阅历的行当。

  沈云清笑容清丽,声音婉转:“我家是祖传的铃医,我从小就跟着我爹走街串巷了。”

  海棠把头低得快碰到前胸了。

  夫人可真敢说啊。

  夫人的爹,明明就是个土财主……

  有妇人好事问道:“你都能看什么病?”

  “什么病都能看,看不好不要钱。”沈云清道,同时在旁边的青石上坐下,抽出帕子扇着风。

  “你这小妇人,倒是好大的口气。”第一个开口说话的婆子道,“听你口音,不是京城人士吧。”

  “我是临州来的。”沈云清道,“婶子,您要是不嫌弃,我给您看看?”

  婆子当即有些恼怒:“我老婆子身体好得很!你这种为了骗钱,什么都敢说的铃医,我见得多了。走走走,赶紧走!”

  旁边的人,因为常和这婆子一起守在这里,大家也培养出了“感情”,都帮婆子说话,驱赶沈云清。

  沈云清不慌不忙地道:“婶子别急,我们铃医讲究望闻问切,我望诊,就能看出些问题。”

  “胡说!”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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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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